状态:已完结 时间:2023-08-12 11:34:03
爽文《 林茉徐宁》,火爆开启!林茉徐宁是书中的男女主角,也是实力派作者林茉精心所写,文章精彩故事内容讲述的是:那女人的皮肤娇嫩,他使她气喘吁吁,她的眼睛波浪形的,她是一个幽灵。他没有换裤子,穿的衣服也很少。另一方面,罪犯懒洋洋地……...
这很伤我的心。太疼了。
发自内心的疼痛让林墨感到不舒服,下意识地想蜷缩起来,但她动了动手指,却没有力气。
冰冷的水似乎渗进了她的骨髓,有时她鼻子里的水让她想要呼吸空气。
可是她不敢,岸上的那个人还没有离开,他那双又黑又脏的眼睛紧紧盯着她,像粘在她身上的蛆一样,盯着她的一举一动。
一个错误,她就会被抬起来,再次坠入深渊。
想到这里,林默想哭却没有眼泪。
你作了什么罪孽呢?
她戴上了她的书,把它放在她昨天晚上读过的那本书的一个炮灰上。
作为21世纪拥有千万粉丝的热门美妆博主,她读了很多关于穿书重生的故事,她从来没有想到这种狗血会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但在某种程度上,这是一个新生。
林默冷静下头脑,控制身体在水中,通过浮出水面的时候偷偷呼吸,确保自己能够顺畅地呼吸。
这个名义上的丈夫仍然在岸边看着,不敢动,生怕他发现什么不寻常的事情,然后把自己带回来接受折磨。
这具尸体的原主人是小说中的炮灰;严格来说,她走出去的时候已经是一具尸体了。
原来的主人是个可怜的女孩。
她的家人把她设计成一个农村知青是不够的,为了榨干她最后一点价值,她被卖给了村里有名的懒汉。
原来的主人,毕竟,是一个干净的女孩,直接死于心脏病发作时,他粗糙,汗流浃背的身体欺骗了他。
大学士不甘心,又怕事情被别人知道,只好把原来主人的尸体扔进水里。
在原作中,这名男子打捞了原主人的尸体。
林默依稀记得,小说中男主之所以会打捞原主人的尸体,是因为一场暴雨。
暴雨来的猝不及防,直接上游的大坝被毁,洪水冲到了下游。
她浸在水里,随着水流顺流而下
地质工程队的人正在从大坝向下游放水。
忙碌了一天的工作后,队员们已经脱下土气的工作服,收拾好自己的东西,走向食堂。
他们三个人有说有笑,黝黑的脸上洋溢着喜悦。
大坝上的另一个人影很忙,偶尔在纸上写点什么。
“船长,住手,我们走吧!”今天很少有食堂做过肉,现在还能多打几颗牙!”
他们是地质勘探者,日常工作是确保国家基础设施的安全,比如水坝和发电站,他们经常从一个营地穿梭到另一个营地。
这个团体有100多人,加上他们的家人,他们一个月只吃一次肉,如果迟到了,他们就没有机会买肉了。
徐宁知道这些人终究是壮汉,平日清汤寡水,勉强能填饱肚子,哪里有不贪吃的肉,就连自己的,也很久没尝过肉的味道,没必要让队员们等。
想到这里,他终于愿意放下手头的工作,告诉他们,“你们先走,我还有一点,今天处理好,明天就不担心这个了。”
那人全神贯注,手头的工作都安排好了,很快就到了最后一步。
太阳落山了,夕阳的余晖洒在波光粼粼的河面上,笼上蒙上了一层橙红色的纱布。
在群山的映衬下,橙红色的河水像一个伟大的梦一样流淌着。
他抬头看着浩浩荡荡的河水,突然想起了那些夜晚他做过的所有美妙的梦。
一连好几个晚上,他都做着同样的梦。
在梦里,他把一个快要淹死的女人从水里捞了上来。
那个女人,像老人口里的蛇精,乌黑的头发像瀑布,红红的嘴唇,一双明亮的眼睛,带着几分妩媚,她伸出纤细的手指,在他的身体周围徘徊,把他的身体点着,紧紧地缠在他身上。
徐宁摇了摇头,头疼地揉了揉额头。
是不是已经不是孩子了,他还能有这样的梦想,他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了?
他并不是没有受到家人的催促,而是习惯了,总觉得时机不对。
每次他度假的时候,院子里就会有一群孩子嚷嚷着要给他找个女朋友。
一想到他们混乱的婚姻,他就失去了兴趣。
从食堂出来的人也陆续回来了。
队员孙莉给他送了一顿饭,一个小铁饭盒,底下是一层粗粮,上面是一块香喷喷的五香肉,浇上一层酱汁,就能闻到诱人的香味。
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两个来自附近村庄的女孩。
她们俩都是邻村的知青,本来都是水玲玲的大姑娘,但由于长年在地里日晒雨淋,皮肤变得又黑又硬,整个人都瘦了一圈。
两人显然都是精心收拾过的,时不时还多看一眼徐宁。
其中一个手里提着一个篮子,里面装着一些咸菜。
几个队员笑着,不忘挤徐宁的眼睛。
他们都知道篮筐据说是给全队的礼物,可是这个礼物啊,是奔向徐宁的。
在这个时代,地质学家是有报酬的。一般工人每月可获得100元以上的补贴,高级研究人员每月可获得200元以上的补贴,几乎是钢铁公司和肉厂的两倍。
更重要的是,单位还为他们安排了家人的生活和工作,他们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。
此外,他们还看中了他们团队中最有权势的人,也是他们团队中最有权势的人,徐宁。
每隔一段时间,就会有一些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带着一些东西,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去找地质大队。
不幸的是,一切都白费了。
徐宁一心一意地投入到工作中,所以感情上的这种事情,是对阿旭的不屑,所以没有看他们一眼。
他从同事手里接过一个瓷壶,坐在大坝边上的一块大石头上,开始吃起来,没有意识到身边又多了两个知青。
然而,仍然挡不住知青的目光。
他的皮肤白皙,像一块美丽的玉石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不像周围那些粗犷的男人。
他穿着一件绿色的马甲,紧紧地系在腰间,手臂又长又壮,手臂弯曲,肌肉缠绕。
他身材高大,穿着一条宽松的工装裤,看上去狂野不羁。
那张浓眉大眼的脸,在这个时代很流行。他的眼睛又长又深,鼻子笔直,下巴清晰,一切都很完美。
仔细一看,他高高的鼻梁上长了一颗小痣,为他棱角分明的五官增添了一丝性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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